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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单位 比选公告

来源:宏科电子 发布日期:2022-12-03 0

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

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单位

 比选公告

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作为比选人,根据工程建设需要,比选人通过公开比选方式确定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安全评价咨询服务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项目名称: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安全评价咨询

2.建设地点:成都经开区(龙泉驿区)合韵街以北,翠柏路以西

3.建设规模:在已征用的约91亩土地上新建厂房、办公区及附属建筑,改造新型电子元器件生产线,形成年产5.15亿只电子元器件和200吨电子材料的生产能力,建设项目涉及制氢站(采用甲醇制氢工艺,500m3/h,连续24小时制氢)及甲醇罐区;涉及4锅炉,其中34200kw12800kw的真空热水锅炉

4.比选范围:新型电子元器件及集成电路生产项目制氢站及甲醇罐区安全预评价、(除制氢站及甲醇罐区外其他建设主体)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

5.服务周期:比选人提供相关资料齐全之日起45个工作日完成制氢站及甲醇罐区安全预评价报告并通过由成都市应急局组织审查,进行独立备案等相关工作;同时完成(除制氢站及甲醇罐区外其他建设主体)安全生产条件和设施综合分析报告,并通过四川省或成都市安全应急专家库专家的评审。

6.标段划分:本次比选划分为  1 个标段,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

选。

二、参选单位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信誉要求: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未处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有关行政处罚期间;

7.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石油加工业,化学原料,化学品及医药制造业);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比选。

三、比选文件的获取及递交

1.凡有意参选单位,请于2022年 12  3 日至2022年 12  7 ,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持以下文件到  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报名登记获取比选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2)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复印件。

注:复印件资料需加盖单位公章

2.比选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选时间,下同)为2022年12 8 日上午10 00分整地址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2101-2105本项目开标室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比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份(售后不退, 申请资格不能转让)。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成都宏明电子股份有限公司(http://www.chinahongming.com)、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https://www.chinahongke.com/)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比选人:成都宏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址:成都经济技术开发区(龙泉驿)星光中路20号

人:徐先生

 话:028-84866230

代理机构:四川元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锦江区东大街时代8号2101-2105

人:廖先生

联系电话:028-62020438  13696269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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